日期:2016-1-19(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 深圳特区报 黄付平
一位升迁不足三年的80后年轻消防警官,因为企业消防工程大开绿灯受贿五万元走上犯罪道路,将面临法律制裁。昨日,盐田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被告人对受贿事实当庭认罪。
今年35岁的被告人李卓淦此前是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支队建审处产品检验科副科长。去年4月26日,李卓淦因受贿嫌疑,被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案件侦查终结后,被告人因涉嫌受贿罪移送审查起诉,经市人民检察院商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于去年9月28日移交盐田法院审查办理。
据盐田检方指控,2013年,李卓淦利用其担任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支队建审处产品检验科副科长职务便利,为深圳市因特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因特公司)和深圳市德正邦公司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癫痫急救措施有哪些正邦公司)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对方贿赂款人民币5万元。
2012年中秋节前,因特公司业务员姚某为了使其公司承做的龙华花半里清湖花园消防工程顺利通过消防验收,在宴请时“孝敬”被告人两万元人民币。几个月后,龙华花半里清湖花园消防工程验收通过。2013年12月,德正邦公司负责人陈某为使其公司承做的龙华中航天逸楼盘消防工程顺利通过消防验收,宴请被告人李卓淦、李伟、肖宇等人(均另案处理),席间被告人李卓淦收下对方人民币三万元。去年1月22日,龙华中航天逸楼盘消防工程验收顺利通过。
同时,检方查明,去年4月25日,被告人因市消防局工作人员涉嫌私开小金库被带回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协助调查,其主动交待了检察机关之前未掌握收受贿赂五万元的犯罪事实。同日,李卓淦检举了市公安消防监督管理支队建审处处长朱荣添(另案处理)涉嫌收受10万元好处费的犯罪事实。
检方认为,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昨日的公开庭审中,被告人对于犯罪事实表示认罪,希望法庭能根据其自首和立功情节给予从轻处理。盐田法院表示将择期宣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